青藏铁路沿线将大力推广液化气
6月1日,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局长张永泽在接受CBN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西藏自治区近日决定,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上的中心集镇的辐射作用,逐步推广城乡居民业已接受并乐于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增加和完善加气站点建设,加强配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以拉萨市为龙头,稳步实施城市集中供气工程,扩大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和规模。
张永泽解释说,由于西藏地域广阔、交通不便,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依赖外省区供给,要选择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替代能源,只能是在交通较为便利、价格居民能够承受的地区进行推广运用。
张永泽称,青藏铁路沿线的一些重点城市已经具备了大面积推广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条件,只要“增加和完善加气站点建设,加强配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这些城市的居民很快就能用上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此前制定的《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西藏将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和群众能够接受的水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等能源作为薪柴能源替代形式。《规划》总投资为58.1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7.14亿元,地方及群众自筹10.97亿元。
目前,西藏中心城镇液化气(天然气)使用已占到主要位置。拉萨市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规划已经完成,预计年底开工建设。拉萨市供气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到2010年,管道通气率达到40%,到2015年,管道通气率达到100%。其余六个地区行署所在地的液化气管道供气项目也在规划中。
《规划》提出,全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推广运用以企业为主体,采取市场调节的方式供给。政府将适当予以扶持,扶持重点液化石油气供给站点建设,并采取直接对农牧民群众实施价格补贴的方式开推广运用使用液化气和天然气。
据了解,西藏将实行特殊的引导和扶持政策,推广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使用范围。将按照适用、经济的原则,形成有利于多能互补的能源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区分竞争性和公益性能源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行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对青铁沿线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也将实行财政补贴。